保護關鍵設施草案 李百全接納議員加料提議
【明報專訊】多名議員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規管關鍵基礎設施草案時建議「加料」。民建聯葛珮帆建議因地緣政治風險,日後實務守則中應要求關鍵基建營運者有本地備份等合規框架。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認為建議好,稱制訂實務守則時一定會考慮,「專責辦公室會以底線思維考慮」。
回應企業關注 稱非為難營商
對外商及部分企業關注,首次出席法案委員會的李百全多次形容,政府與受規管的關鍵基建營運者是「伙伴關係」,「不是想搞到做不到、很難做生意」,舉例若營運者自行作網絡安全演習,政府可彈性豁免。他回應提問時說,演習期間若發現不合規做法,「階縑v可能會犯法,但演習目的是改善,並非懲罰。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在一個月內4次開會後,昨完成逐條審議《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目前政府在草案合規層面讓步,容許以內部審計、自行演習代替,但在事故通報機制、執法權限暫未有太大動作。
有別過去數次會議,李百全對議員建議及提出草案字眼連稱會考慮,例如新民黨黎棟國建議保安局長於草案恢復二讀時表明立法並非針對商業機密及私隱,並加入保安局長可向專責辦公室發指示,李分別即場接納及稱會考慮。
議員倡必要時可接管 李:非草案目的
法律界林新強建議賦權當局在必要時可接管關鍵基建,李回應接管營運權並非草案目的,網絡保安事故後專責辦公室有補救措施,包括接達涉事電腦系統還原系統。
李昨重申,草案非針對商業秘密或個人資料,會制訂執法指引處理類似資料。網罪科總警司林焯豪稱,日常蒐證無可避免得悉敏感或個人資料,「會用我們的方法保護資料」,草案規定執法人員不能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