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薪金公款還債投注 趙小前校長認罪還押
【明報專訊】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前年涉向校方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兩個月薪金及學校款項共逾27萬元,早前遭廉署拘捕。他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案情顯示被告詐騙校方向他先後發出4張支票,他將支票存入其銀行戶口後提款,當中共逾14萬元用於馬會投注及償還財務公司。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判刑,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陳奕鑫(47歲)案發時為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的校長,2023年12月底離職。被告承認的案情指出,涉案小學為一所政府資助小學,辦學團體為仁濟醫院。該校支付職員薪金及籌辦活動費用的銀行戶口授權簽署人為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及校監趙曾學韞。
訛稱自動轉帳失靈 重複領兩月薪金
被告於2023年間扣除公積金供款後獲發的月薪為7.6萬元。同年3月至5月,被告兩度向該校行政主任及助理文書主任訛稱未能經自動轉帳收到當月薪金,黃偉傑及趙曾學韞已同意以支票方式支薪,被告遂填寫申報書,及後獲黃及趙太簽發支票支付他3月和4月的薪金,涉款約15萬元。
事後校方透過銀行月結單,發現曾將薪金自動轉帳予被告。
訛稱獲校方同意 領「特別用途」款項
被告另於同年5月至6月,兩度向下屬訛稱已獲得黃偉傑及趙曾學韞批准,提取6萬元作為「陳校長特別用途」及6萬元作為「校監特別用途」,並填寫申報書。
黃及趙太收到申報書,相信被告會用該些款項代學生支付雜費及作公務之用,故簽發相關支票。被告每次收到支票後存入其銀行戶口,並於即日或兩天內提取與支票相若的金額,當中共逾8萬元用於馬會落注、共逾6萬元償還財務公司,其餘款項為現金提款或轉帳他人。同年12月,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WKCC 40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