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保釋被拒 「林鄭死全家」言論涉煽動 控方指《刑事條例》下同涉國安 黎智英案指引適用
【明報專訊】網台主持「傑斯」早前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出院到庭應訊。控方首次引用終審法院就國安法保釋定下指引的判辭,反對傑斯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基於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下令還押傑斯至5月10日再訊。據了解,控方指控傑斯透過網上言論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希望特首林鄭月娥「死全家」、對中國共產黨作出不當批評等。
報稱網台主持的尹耀昇(52歲)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4項控罪針對他在去年8月8日、15日、9月5日及10月10日,在網上節目主持及演講,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國及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大量片段、言論,以及與被告相關的財務資料。
據了解,控方指控傑斯透過網上的「傑斯頻道」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在外國宣布制裁中港官員後翌日,透過節目形容制裁只屬「小小懲戒」,希望特首林鄭月娥「死全家」,以泄大家心頭之憤。控方又指,傑斯曾稱希望港人借鏡烏克蘭革命,「搞到特首荅鞳v,認為言論暗示使用武力,以達至非法目的。
涉對中共作不當扭曲批評
控方又表示,傑斯企圖將香港與內蒙古獨立為族群,對中國共產黨作出不當批評, 以及將五星紅旗形容為國家政權,並作出不當和扭曲的批評。另外,控方指傑斯又號召他人參與去年9月6日的示威,形容當日確有示威發生,當中更有289人被捕。
稱掌握40影片 或有更多嚴重控罪
據悉,控方考慮到控罪公訴期限為6個月,故決定先正式起訴傑斯,目前掌握進一步材料,包括最少40條影片,當中涉及6個範疇包括支持「私了」、港獨、組織和協助犯案者逃至台灣等(見表),不排除有更多嚴重控罪,預計下次聆訊會有「新方向」。
控方在庭上引用終院就「黎智英案」中,為國安法案件保釋定下指引的判辭,認為即使控罪屬《刑事罪行條例》,但同樣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故國安法的保釋指引同樣適用。控方又認為,法庭考慮保釋條件時,必須考慮相關條件是否可行和可切實執行,不應接納空泛和不切實際的保釋條件。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傑斯保釋。
另外,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示威常客馬俊文被控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案件,控方昨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並押後至3月2日再訊,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WKCC534/21、4076/20】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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