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襲警遭覆核刑期撤感化 上訴庭:原審忽略阻嚇
【明報專訊】去年1月17歲男生涉在旺角用磚頭襲擊及手推一名警員,早前承認襲警,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刑期覆核。上訴庭昨聽畢雙方陳辭後,表示原審裁判官嚴舜儀原則上犯錯,過於茩奕Q告更生需要,忽略阻嚇因素,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撤銷原有感化令。被告還押至3月3日判刑,待索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被告方盼法庭考慮自閉背景
官:被告風紀隊長 是否典型患者
控方強調,襲警一般判以監禁式刑罰,中六生陳軍佑(17歲)曾向警員叫囂,明顯有意圖向警員施襲。法官陳慶偉主動問控方當日事發經過。控方稱,民間集會團隊當時發起港島區集會,及後示威蔓延至旺角,即本案發生地點。法官彭偉昌補充,上訴庭審理這類案件需考慮全面社會環境。
被告一方則稱,被告患輕微自閉症狀,希望法庭考慮。彭官聽畢反問,被告是校內風紀隊長,不時參與義工服務,亦獲師長稱讚,「這是典型自閉症患者的表現嗎?」被告一方稱,如上訴庭改判監禁,希望酌情下調刑期,讓被告盡快繼續學業。
3宗涉反修例案判刑加重
另外,就3宗涉及反修例運動的刑期覆核案,上訴庭昨頒下裁決理由。其中,15歲男生涉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原本被判3年感化令,及後改判教導所,旁聽人士早前追罵律政司代表「掙埋瓥梆c錢」。上訴庭判辭表示,根據案例,雖然男生患有亞氏保加症及對立性反抗症,但他完全知道自己的行為,不能以患病為干犯嚴重罪行的藉口,認為原審裁判官何俊堯判刑過輕。
上訴庭判辭表示,男生針對警察宿舍丟汽油彈,與當時社會衝突有關,屬隨機施襲,「其惡劣程度不容任何法庭低估」。上訴庭強調,男生犯案後悔意有限,亦沒有對宿舍住戶表露歉意,令人質疑旨在博取輕判。
至於男學生司徒浩燊(21歲)承認前年11月在沙田管有兩支改裝金屬棍,早前被判囚10天,及後改判囚3個月。判辭稱,原審裁判官溫紹明考慮社會氛圍時,基於錯誤求情理由而輕判男學生,會向社會發出錯誤信息。
此外,15歲少年前年在屯門涉用槌襲擊警員右肩,原判12個月感化令,早前被改判入更生中心。判辭表示涉案槌具殺傷力,少年在附近有黑衣人堵路下逃避追捕,可能激發其他人加入「搶犯」及襲警。
【案件編號:CAAR12、13、15、1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