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加拿大籍男子去年10月深夜在尖沙嘴橫過馬路時被警車撞傷,導致盆骨、脊椎骨折及腦出血。駕駛警車的高級警員昨日承認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2000元,辯方透露警員須面對紀律聆訊,仕途或受影響。 案情指去年10月19日深夜,隸屬尖沙嘴軍裝巡邏小隊的高級警員顧嘉能(41歲),以該路段的最高限速50公里駕駛警車前往執勤,駛至麼地道時見事主在安全島出現,稍為收慢車速,其後事主突然急步跑出馬路,被告稱閃避不及結果撞傷事主。控方指被告欠缺適當的專注及謹慎,沒有清楚觀察交通情G下致事主受傷。 辯方求情稱,被告無超速或衝紅燈,事前以為事主會留意到警車,未料他突然跑出馬路致意外。辯方又透露,被告原已通過晉升警長的考核,案發後有關評核將要被覆核,且要面對紀律聆訊。 【案件編號:KCCC11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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