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審訊 周永康免死
收賄1.6億 3罪成立囚終身不上訴
【明報專訊】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嚴重違紀案昨日一審宣判。周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3罪成立,被判終身監禁。其中,周親自或透過親友受賄接近1.297億元(人民幣,下同)。官方稱,由於部分案情涉及國家機密,該案全程閉門審理。周在庭上說,檢方指控基本事實清楚,並認罪悔罪,當庭表示不上訴。周的辯護律師對本報表示,對判決結果感滿意。相關新聞刊A4、31版
周庭上認罪悔罪
新華社昨日報道,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對周永康案作出一審宣判,周受賄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至於濫用職權罪則判處囚7年;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入獄4年。三罪並罰,判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見圖)。
在央視畫面中,周永康身穿白襯衫黑色外套,在兩名法警押解下進入法庭。與以往在公開場合露面的形象相比,年屆73的周的最大變化是滿頭白髮。但從電視畫面可見,周氣色與精神尚好,認罪時不時低頭看桌面。
報道﹕妻兒收逾億 周事後始知
報道稱,法院認定周永康收受原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價值73.11萬元的財物;其長子周濱、妻子賈曉曄收受他人逾1.29億元財物,並在事後才告知周。法庭並播放周濱、賈曉曄的作供片段,且出示四川省委前副書記李春城的證言,蔣潔敏則親自出庭作證。
周永康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會上訴。他說,進入司法調查以來,辦案機關依法辦案、文明執法,講事實、講道理,充分體現了中國司法的進步,使他認識到自己違法犯罪的事實,給黨的事業造成的損失,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影響,再次表示認罪悔罪。
周永康成為改革開放以來被判刑的最高級中共官員,亦打破過去30多年來,「刑不上常委」的中共黨內潛規則。
中央政治局前委員、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前年8月在山東濟南受審時,當局事前公布審訊日期,又對庭審以微博文字直播。新華社報道昨稱,周案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天津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周永康,案件在5月22日開庭。
代表律師﹕閉門審符規定
周永康代理律師顧永忠昨對本報表示,法院採用不公開審理的方式,符合法律標準,「我作為辯護人,對案件訴訟程序和判決結果,感到很滿意,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此外,周的訴訟權利獲得充分保障,「只要工作需要都可以會見」。
去年12月6日,官方公布周永康開除黨籍,移交司法。曾有媒體報道,周永康案開審時間一度推遲。顧永忠說,自己從案件進入偵查階段,即周永康移交司法之後,就是其辯護律師,並是受周永康本人委託,沒有聽說改變審判日期的通知。他拒絕透露法院採納的辯護意見,以及接受周永康委託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