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藏雷射筆囚5月 稱非反修例畢生守法
【明報專訊】2019年9月15日民陣遊行遭警方反對,港島多處仍有人聚集,中學男教師涉在灣仔馬師道管有雷射筆,早前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時嘆道,若非2019年社會風波,相信被告畢生不會犯法。裁判官王證瑜表示,案發時正值社會運動熾熱之時,案情嚴重,考慮其良好背景及獲親友支持,酌情扣減一個月,判處監禁5個月。
保釋候上訴 被告稱失教席已是「痛苦一課」
辯方為被告黃坤培(27歲)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保釋金由4000元加至1萬元,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等。
辯方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出,被告在學時品學兼優,沒有不良嗜好,他自小已立志成為教師,最終如願以償,畢業後回到母校,任教數學,手執教鞭5年,被告真誠向感化官表示,他因為本案而失去教席,已是「寶貴且痛苦的一課」。
自小立志教書 任職母校家長讚許
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為被告任教中學的校董甘姓神父,他形容被告本性善良,熱愛教育工作。同業林老師稱,患過度活躍症的兒子由被告任教,自己從事教育逾20年,能分辨誰是「打份工」、誰是願意付出,被告一心為母校虓Q,絕對是後者。
辯方指出,自2月裁決至今,因各種原因而押後判刑,包括被告確診、所住大廈強檢等,漫長的押後對被告而言是一種折磨。辯方特別提到,被告土生土長、努力讀書、努力做人,「若非2019年社會風波,相信咁樣品格嚗ずレ悎v,極有可能畢生不會犯法,成件事都幾令人惋惜、可惜、痛心」,希望法庭盡量慈悲,給予被告一個機會。
【案件編號:ESCC 1082/21】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