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認分裂國家洗錢 稱問心無愧 法官令勿政治宣言 指判監「最大機會選項」
【明報專訊】已解散香港分部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去年10月27日在美國領事館附近被捕,被控4罪。還押超過一年的鍾翰林昨在區域法院就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答辯時表示「我認罪,我問心無愧」,遭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提醒,被告只需回答認罪與否,「千祈唔好有任何政治宣言」。根據控方宣讀的69頁案情,其中41頁陳述他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作為,包括學生動源在社交媒體發布逾1000次具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意圖的帖文;此外在國安法成立後,他續發帖稱國安法令一國兩制消亡,並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成立前分別開設專頁。
69頁案情 41頁描述國安法生效前活動
現年20歲的被告鍾翰林昨身穿深藍色西裝上庭,承認各一項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另否認各一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性刊物罪,由於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商,獲准存檔法庭。法官陳廣池隨即下令案件押後11月23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被告背景報告,並明言不一定依從報告,判非監禁式刑罰,本案「判監係最大機會嚙龠窗v,鍾翰林須還押。鍾步入囚室前,向公眾席點頭及舉手示意。
主控官張卓勤共花了兩個多小時才讀完控方案情。案情指出,被告鍾翰林在2016年成立的學生動源,理念為「支持擺脫中共殖民統治之論述與行動,包括香港獨立」,主張具分裂國家意圖。成立後,他設置街站、在網上直播及社交平台發帖,控方列出各20多個涉反修例及反國安法的帖文。
fb逾千帖文 包括「願榮光歸香港」標籤
案情續指,被告在學生動源facebook發布逾1000次具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意圖的帖文,涉及香港獨立、建立主權或國家個體。有帖文描述「中共」、「中共魔爪」時,配以極權、暴政等指控,亦有帖文以「義士」、「抗爭者」及「同行者」稱呼違法者,並宣傳協助他們的組織,如「星火同盟」,以及提到獄中信件內容。
同時被告在帖文標籤「香港獨立」和「願榮光歸香港」等字眼,附上PayPal和招募義工連結,提倡外國干涉港府事務,並發起或宣傳非法活動,如「光復東涌」等。
住所搜出港獨旗《地厚天高》影碟
去年6月30日國安法生效後,被告聲稱學生動源停止香港事務,但專頁介紹仍列明「建立擁有獨立主權的香港共和國」,未有移除義工招募連結;並續發帖稱國安法令一國兩制消亡,並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成立前分別開設其專頁,透過另一管理員「Yoshi HK」發布港獨帖文。
被告去年7月29日被警方拘捕,住所搜出多支「香港獨立」旗幟、印有「Hong Kong Independence 」的T恤、《香港獨立》等書籍、《地厚天高》影碟及傳單。他在保釋後曾接受訪問,再在去年10月被捕,還押至今。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DCCC 27/21】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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