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年兩搜報館 黎智英涉多罪還押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昨晨拘捕壹傳媒集團5名高層後,一年內第二度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去年8月10日,警方首次搜樓時,取走近30箱證物,隨後壹傳媒、《蘋果日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的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集團高層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屬新聞材料和「法律專業保密權」的文件,並要求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取用涉案材料。上周五(11日)法官頒下判辭,表示警方正調查《港區國安法》案件,若頒下臨時禁令將癱瘓警方刑事調查進度,最終駁回申請。
申禁警用搜樓所得資料遭駁回
警方搜壹傳媒大樓約4個月後,即去年12月2日,警方就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總裁及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h租約一事,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案件已排期於明年3月14日在區域法院審訊。
同月,黎智英被指涉透過Twitter及《蘋果日報》以發文或網上直播方式發布違國安法言論,首度被起訴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一度獲高院批准保釋,但律政司上訴至終院並得直,最終黎智英至今年2月9日起一直還押。
今年4月控方再加控黎智英各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黎智英串謀律師助理陳梓華、李宇軒、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攬炒巴」劉祖Y等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制裁中國及香港,及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案件將於7月27日提訊,以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