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義勇軍藏信號槍爆炸品囚7月
【明報專訊】曾屬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成員、擁有船舶「大偈」牌的七旬退休電子技工,去年因警方調查一宗屯門爆炸品案而被捕,被搜出住所管有信號槍及爆炸彈藥筒等。他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管有爆炸品及管有違禁武器3罪,區域法院法官林嘉欣昨判刑稱,被告對香港防衛及安全有貢獻,接納被告無意圖使用物品,判監禁7個月、罰款6000元。
被告陳建達(73歲)被控去年1月24日在佐敦道50號可群大廈一單位內,無牌管有一支信號槍連兩個上彈器(各上了6發信號彈)、一個信號彈發射器及26發信號彈;管有3枚俗稱「底緣擊發爆石炸藥」的爆炸彈藥筒;以及一個拳刺。
法官稱,雖然不知為何起初被告會遭警方搜屋,但被告過往品格良好,對香港防衛及安全有貢獻,信納涉案物品只是閒置在被告家中角落。林官又稱,雖然不解為何被告聲稱涉案爆炸彈藥筒是在海上作拋繩用途,但專家指出爆炸彈藥筒只是爆石裝備一部分,單獨使用很難造成爆炸,潛在風險較低,並考慮被告認罪、年紀及對社會的貢獻,判囚7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