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覆核上訴 余若海:釋法後不可覆核
【明報專訊】高院2018年裁定《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合憲,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不服裁決上訴,案件昨續訊,上訴庭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決定擇日宣布裁決。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陳辭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基本法》最終解釋權,故人大17年底批准一地兩檢的安排,本港法庭必須給予比重。首席法官潘兆初問及人大釋法後,市民是否不可入稟司法覆核挑戰,余表示同意。
代表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回應稱,一地兩檢條例不止與基本法第18及19條牴觸,更是挑戰整套基本法,令基本法如「消失」在內地口岸區內,同時將中國憲法套用在港;他希望法庭只按基本法考慮本案,又引述司法誓言(judicial oath)指,法官要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
3名上訴人為郭卓堅、呂智恆和梁國雄,而梁頌恆原亦是上訴人,法官前日提及梁頌恆已離港,問資深大律師潘熙是否仍代表他。潘昨稱,梁頌恆已要求撤回上訴,法官遂批准申請。
【案件編號:CACV8、10、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