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集結案 警稱印象深刻:港首拘重裝Pink Team
【明報專訊】4名男女前年8月11日凌晨涉在紅磡非法集結,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有份制服其中一名男被告的警員作供稱,他對事件印象非常深刻,因該被告是「香港警察第一個拉餲ink Team」,但他承認在口供上有遺漏。據了解,「Pink Team」意指警方所認為的「重裝備示威者」。
4名被告依次為保安員張漢東(25歲)、音響技術員姚子浩(22歲)、15歲女童、學生唐健龍(19歲),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張另被控各一項管有炸藥、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姚則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警員盧振業昨供稱,案發當晚他在港鐵黃埔站A出口,目睹高級督察陳曉馳與首被告在樓梯旁糾纏,兩人滾下數級,盧見狀上前捉住首被告雙腳,對方激烈掙扎並大叫「死開」,其後3人一同再滾下樓梯,盧上唇、左膝及右前臂等受傷。
口供未提拉人傷臂 認有遺漏
盧在辯方盤問下稱右前臂是與首被告雙腳接觸時弄傷,但承認在錄取口供時忘記提及,強調自己對制服首被告印象非常深刻,因為「佢(首被告)係我]香港警察第一個拉餲ink Team」。辯方問盧,首被告被帶返警署後,是否曾有警員因為拘捕「Pink Team」而感雀躍,以及是否有警員曾將證物相片放到社交網站炫耀;盧說不清楚。
另外,高級督察陳曉馳前日供稱,其記事冊上記錄了案發當日和前一日的事件,遭辯方質疑記事冊封面上的簽發日期是案發後一天。陳昨解釋,案發前見記事冊所餘頁數不多,預計之後有大型行動,因此先申領,其間舊記事冊須註銷,而案發後一天才拿到新記事冊,因此涉案紀錄均是事後補錄,承認做法不常見。他說當日主要任務是指揮小隊,而記錄行動可留待事後再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