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12港人案證《逃犯例》憂慮
【明報專訊】涉潛逃的12名港人被扣深圳近一個月,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一直未能會見當事人;特首及高官則多次稱要尊重內地制度。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這就是去年香港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憂慮,「如要尊重內地制度,代價就是犧牲港人的人權」。他認為按國際標準,內地制度「不合格」。張認為港府官員「跟中央關係如此好」,可爭取由家屬或官員探訪12人,讓大家知道他們基本人權受保障,沒受嚴刑拷問等。
張達明反駁有聲音指12人不支持去年修訂《逃犯條例》的說法,認為兩件事沒關係,一向港人若犯案潛逃內地,都是由行政機制處理,在口岸交收疑犯。張達明重申,「一個人無論犯多重罪,都應有基本人道的尊重及保護。」
吳秋北:信被扣港人獲應有權利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昨出席活動後,被問到12人涉及的罪名有否機會由香港審理,他認為12人涉嫌在內地海域觸犯法例,現時一定要先在內地處理;審查完畢後,若沒觸犯罪行或可返港,但若觸犯法例,應受到審訊及完成服刑。吳秋北說內地已第一時間向香港保安局及公眾透露12名港人消息,相信現時內地法例框架下,被拘留港人可得到應有權利。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