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疑種票案 涉候選人楊全盛
【明報專訊】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疑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李林昌等3人,否認串謀在選舉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及接受利益共3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庭上稱,控罪書中所指的某候選人為楊全盛,另雖有人曾向被告發送何君堯相片,但無直接證據證明何與案有關。
涉案者選民表齊串錯團體名
被告依次為「的總」幹事李林昌(47歲)、會員陳俊成(60歲)和其報稱接待員的女兒陳曉彤(31歲)。3人否認於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與其他身分不詳者串謀在選舉舞弊,向陳俊成、陳曉彤及陳氏的兩名家庭成員和一名友人提供每人1000元,作為該5人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陳俊成及陳曉彤另否認於或約於2016年5月21日接受該1000元。
選舉事務處負責功能界別的選舉事務主任張敏怡作供時確認,涉案者填寫功能界別選民登記表所屬團體一欄時,將「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英文全寫中的「Engineers」錯寫為「Enginess」,但張表示「我哋都睇到係IEEE」,最後亦向各人發選民確認通知書。
根據雙方同意案情,陳氏兩名家庭成員及其友人最終未有在選舉投票。控方表示,控罪書所指的某候選人為楊全盛;雖然有人透過WhatsApp將當時參選新界西議席的何君堯的相片發送給其中一名被告,但是何與該案件無關。
【案件編號:ESCC20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