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圍堵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要求入境者居家檢疫,目前逾2萬4000人列管,就怕民眾未徹底配合而使防疫破功。有鑑於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祭出最新裁罰基準,居家檢疫者踏出門先罰10萬,依擅自離開時間長、影響範圍加重處分,最高開罰百萬;兩次違規者則強制安置。 指揮中心將具感染風險民眾分三類進行管理,確定病例的接觸者須居家隔離兩周,由衛生主管機關每日追蹤健康狀況;有國外旅遊史的人須居家檢疫兩周,同樣須待在家不得外出,由里長或里幹事每日致電詢問健康狀況;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已採檢但呈陰性者、日前至旅遊警示第一級與第二級區域返台者,均自主健康管理兩周,這群人可佩戴口罩出門,但有徵狀者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台灣近日將全球各國的旅遊疫情警示一律提升至第三級警告,使需要居家檢疫的人數一夕攀升。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統計,截至3月20日,台灣目前管理中的居家檢疫者高達2萬4000多人,管理中的居家隔離者有1300多人,正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約有4800人。 違反上述規範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但日前仍陸續傳出列管者挑戰法律底線。衛福部昨頒布最新裁罰基準,按違規情節程度祭出不同處分。 居家隔離者方面,擅自離家兩小時內開罰20萬元、二到六小時罰30萬元、六小時到一天罰50萬元、一到三天罰70萬元、三天以上重罰百萬,若影響範圍大將從重裁處,且違規一次即須接受強制安置。 在居家檢疫者方面,擅離家兩小時內開罰10萬元、二到六小時罰20萬元、六小時到一天罰30萬元、一到三天罰60萬元、三天以上重罰百萬,若影響範圍大將從重裁處,兩次違規者則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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