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足協昨天宣布,曼城因為故意誤導兼違反公平財政條例,被重判從下季開始禁止這支英超勁旅出戰歐洲賽兩季,並罰款3000萬歐元。 歐洲足協在聲明中表示,曼城誇大了從贊助商的收益,從而在向UEFA遞交的在2012至16年度財政報告達到收支平衡,而且不跟球會財政控制部門合作。 罰款3000萬歐元 歐洲足協裁定曼城罪名成立,下季開始禁止他們參加歐洲賽兩季,以及罰款3000萬歐元。由於曼城很大機會成為今季英超亞軍,所以就算拿到歐聯入場券也未能出賽。 根據BBC(英國廣播公司)消息,德國《明鏡》周刊於2018年11月刊登了一些被泄露的文件,聲稱曼城誇大了一份贊助合同的價值,以此誤導歐洲足協,讓他們認為曼城符合有關收支平衡的要求。 早在2014年,曼城就曾因違反財政公平條例被罰4900萬歐元。 曼城很快便作出回應,於聲明中表示對歐洲足協的判決感失望但不意外:「我們將會向獨立機構尋求協助。」 曼城更指控歐洲足協今次的判決存有偏見:「2018年12月,歐洲足協的首席調查員在調查展前之前,便公開預測今次的後果,以及希望如何制裁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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