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上月檢獲「水喉通土製炸彈」,在上水村屋拘捕一名29歲機械技工,在其寓所搜出硫磺粉、計時器,並在附近田地的泥土下檢獲懷疑烈性炸藥DNT。技工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上月17日起還押,他昨天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批准技工以現金60萬元、人事擔保15萬元保釋外出,其間須接受警方在其寓所安裝閉路電視。 被告黃偉然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指他今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法官黃崇厚批准被告以合共75萬元現金和人事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每天到警署報到,晚上9時至早上9時守宵禁令,以及在家中大門、倉庫、另外不超過3個位置安裝閉路電視,接受警方24小時監控。據了解,相關閉路電視連接網上,警方可在線上觀看閉路電視鏡頭。 大狀憂侵家人私隱 開先例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蘇俊文表示,從未聽過法庭以閉路電視監控作保釋條件,形容條件嚴苛「似坐監」,又擔心無辜者如被告家人私隱會遭侵犯以及成為先例。 【案件編號:HCCP65/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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