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生態環境部昨日(19日)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到2020年底,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製品的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 《意見》提出,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範一批」的原則,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超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料製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分步驟禁止生產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分步驟、分領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製品、快遞塑料包裝等。 另外,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的郵政速遞,將在2022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膠包裝袋、一次性塑膠編織袋等;直至2025年,內地全境範圍的速遞包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膠袋、膠紙、塑膠編織袋。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的餐飲外賣,需減低膠餐具消耗30%。2025年底將在全國範圍內的賓館、酒店、民宿,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用品。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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