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一名男子為價值只有70元加幣的度假紀念品﹐卻要付出逾10,000元的代價。
咸美頓居民Rejent Guay本月初到牙買加旅遊時,在一家紀念品商店購買小花瓶和一些衣服送給女兒。當時他在紀念品店的時候,被告知花瓶與衣服的總價為7,500元牙買加貨幣,這相當於56美元(或73元加幣)。他沒注意到在付款時﹐商家向他收取的是7,500元美金,相當於一萬多元加幣。偏偏他並沒有即時發現問題﹐只是當他返回加拿大後﹐檢查銀行月結單時﹐才發現一項超過1萬元加幣的交易。
而他的銀行則表示,或不會退款給他,因最初是他自己同意進行交易。
Guay說:「事情發生得太快。你輸進密碼,拿到收據,就我所知他們把禮品塞進袋子,我甚至都沒有看一眼。」
Guay一家稱,他們是從酒店乘巴士到Ocho Rios的一個購物區,並光顧那堛漱@間紀念品商店。收據上沒有電話號碼,也沒有詳細列出他們購買的商品。
Guay說,他致電度假村,索取該商店的電話號碼,並最終成功與出售商品的店主取得聯繫。
Guay告訴店主這明顯是一個錯誤,他被多收了錢,「他同意我被多收了錢,而且當時應該是以牙買加貨幣支付。我問他能不能退款,但他就不置可否。」
當他聯繫發卡銀行RBC(加拿大皇家銀行)和信用卡供應商Visa後便開始感到擔憂。銀行方表示﹐事件很不幸,但他當時確實同意了這筆交易。
他現在十分擔心自己可能無法拿回這筆錢。他一直與店主和RBC保持聯繫,並已向Visa提出交涉。但他被告知﹐調查可能需要4到6周的時間。
他認為,當他仍在牙買加時,Visa就應該立即警告他做出這麼大一筆交易。因為他原本可以在當地解決這個問題。
Guay說,他已吸取教訓,將來若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旅行購物,檢查收據時會更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