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兼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涉嫌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等一案,張震遠一方早前指主審法官陳廣池對案件有「明顯偏見」,申請更換法官。陳官經考慮後,縱使不認為辯方能證明他有「明顯偏見」,但基於控方也支持辯方的立場,終「無奈批准」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7日開審,暫未決定主審法官。 被告張震遠(60歲)否認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同案被告蔡達英(48歲)去年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法官將蔡的判刑押後至張震遠審訊完結後處理。 否認有偏見 官:無奈批准免拖延 張震遠的審訊原排期今年7月2日開審,惟他上周申請換官,令案件一再押後開審。對於換官申請,法官陳廣池堅持自己對案件沒有「明顯偏見」,又指辯方理據薄弱。 陳官澄清,勸喻認罪的被告頂證同案被告是「正常做法」,希望透過蔡達英供出事實,一方面令案件水落石出,另一方面達至公義。 縱使如此,陳官表示控方突改變立場,由「中立」轉為「支持辯方」,而雙方訟費均由納稅人出錢,為避免進一步拖延,他終批准換官。陳官說不評論張震遠一方是否「拖延時間」,稱頒下此決定屬無奈,最終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7日開審,暫未決定由誰主審。 【案件編號:DCCC 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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