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計劃立法規管無人機,將按重量分類,預計今年第4季提交立法會審議,重量逾250克的無人機須向民航處註冊及購買第三者保險,重量逾7公斤至25公斤無人機的操作人更須接受培訓和考核。民航處稱正研究給傳媒業一個「較長年期」的許可,毋須逐次申請。 民航處:採訪大型公眾活動 毋須逐次申請 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規管無人機立法建議。議會陣線毛孟靜關注,傳媒因應大型公眾活動或其他採訪需要,需即時使用無人機,詢問政府有否便利措施。民航處副處長蘇惠思稱,明白傳媒界因採訪而需快速使用無人機,處方正構思批准傳媒界一個「比較長期,可能是數以年計」的許可,毋須逐次申請,但會設一定條件,例如操作人需接受培訓等。她說會再檢視無人機禁飛區範圍,若傳媒有採訪需要,會盡量放寬範圍,「放得的都盡量放」,但部分範圍如直升機場等未必可放寬。 公民黨譚文豪關注外國人在港使用無人機,例如荷李活電影製作等,若機主已購買全球保險,政府若再要求在港投保,做法不合理。蘇惠思稱處方目標是盡量便利用家,將與保監局商討,「讓已在國際間有聲譽的公司購買相關保險的人,不需再在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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