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救生員將巡池時間作休息成為行內默認的做法,被指源於救生員更表沒有列明休息時間,長期戶外工作亦影響救生員狀態,繼而影響泳客安全。有救生員工會代表指出,海外有指引,救生員至少每當值45分鐘就應休息15分鐘。 工會促設休息時間免誤會偷懶 香港政府拯溺員總工會主席鄧子安說,行內一直以來都是用巡池時間來休息,他承認做法不理想。不過,他說由於按現時康文署為救生員編更,一天工作8.5小時,只有1小時吃飯,其餘時間皆是連續當值,變相解決生理需要、喝水等,均要在巡池時處理。 鄧子安提供美國紅十字會Lifeguard Management救生員管理指引,內容提到救生員應到一個崗位當值20至30分鐘,再到另一崗位當值20至30分鐘,然後休息20至30分鐘;或者每當值45分鐘後休息15分鐘。 鄧說,若完全跟現時康文署的更表,救生員長期在戶外工作,炎夏時「企3日就中暑」,認為救生員編更不符職安健,亦有損泳客的安全。他認為上述美國的指引屬理想做法,若更表內有訂明休息時間,就不會出現外界所指的「偷懶」。 他說工會約6年前開始向康文署爭取加入休息時間,惟署方一直未有正面回應。 康文署回應稱,在轄下刊憲泳灘及游泳池提供救生服務時,均以泳客安全為首要考慮因素,該署一直有內部管理指引供游泳池管理人員參考,因應各泳池的需求調配適當人手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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