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以來,香港各界對修例的爭論近日達到高潮。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圖)認為,特區政府依照法律程式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本應是香港本地事務,但在當前中美貿易戰升級的大背景下,這一香港本地的立法事件已被賦予太多政治考慮和國際關切。美國政客此前在聲明中甚至列出了在港美國公民和公司的數量,並表示擔憂修例通過後其在香港的生活,這種擔憂從法律本身來看是完全不存在的,實際上是一種出於政治目的的過度解讀。
批美政客憂慮屬政治目的過度解讀
王磊指出,回歸法治本身來看,此次修例是當務之急。在法言法,陳同佳案反映出現行《逃犯條例》確實存在漏洞,需要通過修訂來彌補和完善。香港已同世界上20個司法管轄區訂立有移交逃犯的長期協定,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其中卻不包括內地、澳門和台灣。這使得香港在過往的法治實踐中,只能通過立法會附屬立法的形式來解決個案。這種「一事一立法」的現象不僅成本過高,且由立法機構來處理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處,亦不符合國際慣例。
長期研究內地與香港法治協調問題的中國社科院台灣香港澳門法研究中心主任陳欣新表示,在香港缺少同內地、澳門、台灣之間的刑事司法協助協議的現行法治體系下,香港與中國其他地區之間存在司法協助嚴重不對等的情G。他說,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已先後向香港移交過260餘名犯罪嫌疑人,這在維持香港亞洲最安全城市的地位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缺少相應法律安排,香港向內地引渡或移交嫌疑犯的情G卻少之又少,這導致香港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助長內地官僚腐敗的溫H。長此以往,對香港和內地的法治建設都是相當不利的。
社科院陳欣新:移交異見者乃「陰謀論」
針對有輿論指出中央或通過香港修例而要求其移交在港異見人士的問題,陳欣新強調,這只是泛民派的一種「陰謀論」,並無實際依據。港府推動修例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基本法》第95條,即「香港特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並非是特區與中央之間的司法聯繫和互助,G且草案明確將「個案移交安排」的罪行嚴格控制在37項之內,亦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因而不會影響香港普通守法市民,更不會影響「一國兩制」實踐。
港澳研究郭萬達:以香港政策法威脅「慣技」
另有美國政界人士近期表示,特區政府推動修例會影響香港的單獨關稅地位,並威脅一旦通過條例就會制裁香港;英國和加拿大更發表聯合聲明,稱修例會影響大量居港英加公民,損害香港營商環境,波及香港的國際聲譽。
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表示,香港的單獨關稅地位由WTO框架下的規則確定和保障,就過往經歷來看,從關貿總協定到世貿規則,香港遵守了一系列國際貿易規則,承擔了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香港自回歸以來,營商環境一直在國際範圍內名列前茅,能夠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維持良好法治環境是當中重要因素。
郭萬達續稱,港府稱推動修例的出發點是彌補法治漏洞,且從草案內容來看,修例有利於保障香港合法的商業活動和守法市民的財產安全,實則是對良好營商環境的進一步保護。
郭萬達指出,美國個別議員再次拿出1992年通過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相威脅,是一種慣用的政治手腕,在「佔中」的事件中已屢見不鮮。個別國家也把政治因素強加於修例的法治議題中,這才是對香港法治環境的破壞。
南開大學李曉兵:防再陷泛政治化陷阱
師從已故基本法「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的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表示,特區政府基於現實需要並按照法律規定推動修例具有正當性,立法會各派議員也應該遵守議事規則,從法律專業角度出發提出建設性意見,而非因出於政治目的一味地對抗,各界應謹防香港社會再度陷入泛政治化的陷阱之中。
明報特約記者 鍾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