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逾千億元的遺產案,終審法院於2015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的信託人,非受益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由2012年獲委任為獨立臨時遺產管理人,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龔如心胞弟龔仁心昨突召開記者會,指稱羅兵咸永道失職和帳目管理不善,每年行政費高達6000萬元,更不滿支付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楊光約1779萬元的離職補償,並已去信律政司要求撤換臨時遺產管理人。 昨日記者會除了龔仁心外,龔仁心的妻子劉元春、龔如心胞妹龔因心和龔中心,分別以華懋慈善基會的理事身分出席。龔仁心表示,羅兵咸永道行政費過高,每年高達逾6000萬元,但「未做應做的事」,即未能按胞姊龔如心遺囑來履行慈善工作,形容已是失職。 批單方面付離職補償「私相授受」 他又指摘羅兵咸永道帳目管理不善,在楊光未完成第二份合約下,支付共1779萬元補償費用,事前無詢問基金執委會意見,單方面作出付款的決定,之後才知會執委會,質疑「私相授受」,形容事件「不能容忍」。龔仁心續說,律政司亦知悉此事,但至今暫未有回覆,又認為現時「夠料」要求撤換臨時遺產管理人,故昨日下午去信律政司。 羅兵咸稱工作受法院監管 羅兵咸永道以獨立臨時遺產管理人身分在晚上發表聲明,強烈反對龔仁心的指控,並指一向廉正、優質工作,在龔如心遺產最大利益下保存資產,當中包括華懋集團及其資產,而且其工作受法院及律政司的監管,並會定期匯報。至於有關行政費用,是按照規模及複雜性收取,是獲基金會及律政司批准後,才徵收費用。 律政司:正考慮有關事件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已收悉華懋慈善基金要求撤換獨立臨時遺產管理人的信件,現時正考慮有關事件。發言人指律政司一直關注該筆遺產的管理狀G,及與臨時遺產管理人保持聯繫,包括審閱定期報告。至於其行政費用,在法庭的委任令已有規定,並受法庭緊密監管,律政司和華懋慈善基金亦有審閱其收費,若雙方認為費用不合理或過高,可向法庭提出評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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