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獲社署整筆過撥款資助的非政府社福機構,須向公眾披露最高3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檢討報告),然而164間機構中,有22間仍未遞交2017/18年度「自我評估報告」,較社署原定限期足足遲5個月。另外,在已公開檢討報告的機構中,有4間機構的「首層員工」年薪開支超過200萬元,以東華三院逾275萬元的開支居首位,金額超出社署助理署長薪酬水平。
質疑肥上瘦下 促定期檢討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社福工會)質疑有機構「肥上瘦下」,促請政府定期檢討。另外,有機構向高層員工發放逾10萬元巨額現金津貼 ,工會批評社署無制定監管機制(詳見另稿)。
社署2017年開始,在網頁上載機構過去一年度的檢討報告,供公眾查閱。根據社署《整筆撥款手冊》,為確保恰當運用公帑,機構須於每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社署遞交之前財政年度最高級3層人員薪酬條件的「自我評估報告」,除非符合豁免準則,否則均須再遞交檢討報告。
截至昨晚,本報所見社署網頁上仍有66間機構未顯示2017/18年度的檢討報告,但社署未註明該機構是否獲豁免。社署回覆稱,截至本月1日,在164間機構當中,尚有22間仍未遞交自我評估報告,已逐一要求盡快遞交。至於該142間已呈交自我評估報告的機構,當中有68間須遞交檢討報告;社署稱核對資料後,會上載檢討報告。
4機構首層員工年薪逾200萬
社福工會理事長邱智恆批評社署「明顯監管不力」,他認為,該22間機構拖延逾5個月仍未交自我評估報告,是不能接受。他說,社署去年11月舉辦過簡報會,機構須在今年3月前交回條回覆社署轉載機構網頁連結事宜,現G反映社署未有嚴謹督促機構交報告,社署無就遲交報告者設罰則,變相縱容機構拖延。
另外,社福工會昨日亦分析51間已公開檢討報告的機構,並分析其「首層員工」薪酬水平問題。工會發現,有4間機構的首層員工的年度總薪酬開支超過200萬元,「直逼社署署長」水平,以東華三院居首位。
東華社會服務總主任的年薪逾275萬元,高於社署同職級的助理署長逾215萬元的年薪水平。其餘3間機構,高至低依次為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及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見表)。
東華275萬 稱薪酬福利無關公帑
東華回應稱,其高級職員的整體薪酬福利與政府資助金額無關,不因政府資助額調整,並稱2017/18年度時任社會服務總主任服務逾30年,任內管理的服務單位及員工均倍增,去年退休時薪酬達頂點,佔資助服務總營運支出的0.14%。聖公會福利協會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回應稱,前任總幹事每年薪酬調整,參照公務員加薪幅度調整,做法與其他員工一致,薪酬包括宿舍租值,該總幹事已退休,去年10月起總幹事團隊成員薪酬已下調。
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回應指出,因應市場薪酬趨勢、人員流失、職責表現等制定員工薪酬,定期檢討,所有職級薪酬釐定及調薪增幅均按機制,須經董事會通過。
社署:倘發現偏高 要求解釋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按照一般政府「no better off」政策,非政府社福機構最高3層員工的薪酬,相對不會高過社署相關人員的薪酬,並指非政府機構員工附帶福利不及政府人員,故相關福利反映在薪酬內。
社署表示,收到機構的檢討報告後,評估若發現第一層人員的總薪酬數額或升幅偏高,將作跟進,包括與機構管理層會面要求機構解釋,確保恰當運用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