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歲患心臟病男生肖葉濤前日上體育課時暈倒死亡,其母透露,過往每學期均有簽署聲明書,向校方證明兒子不適合上體育課,惟今個學期校方仍未派發聲明書。有大律師認為,該學生不適合上體育課是校方已知的事實,死者家屬或可循民事途徑索償。
新學期未派聲明書 校方不回應
死者生前就讀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長馬玉娟昨稱,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校方不便再作回應。教育局回應稱,事件已交警方調查,現不作評論。
死者生前有心臟病,需定期服藥控制病情。肖母稱,校方每學期都要求家長簽署聲明書,表達是否容許子女上體育課,以往每個學期她都在聲明書上表明兒子身體狀G不適合上體育課,體育課時兒子會留在校內,不會隨大隊到運動場上課,惟今個學期校方尚未派發聲明書。
曾校內暈倒 醫生指不能劇烈運動
肖母說,兒子去年曾在校內暈倒,醫生指兒子不能做劇烈運動,認為校方可以避免事件發生,「學校無理由不知道兒子不適合上體育課」。肖濤生上一次覆診是在今年1月尾,下次覆診則原訂於8月。肖母指兒子近來身體並無異常,徒步行6層樓梯回家亦無出現問題。
心臟科醫生謝德富看過肖母提供的診斷書後解釋,醫院初步診斷事主患有急性前壁心肌梗塞,該病鮮有年輕患者需入院,謝不排除事主是患有先天心臟肥厚,不宜作競賽活動,但是否適合上體育課,則視乎活動性質而定。
大狀:或涉人為疏忽可索償
大律師陸偉雄稱,死者家長過往曾簽署聲明書,證明死者不適合上體育課,這是校方已知的事實,故今學期家長是否已簽署聲明書並非最關鍵。他續說,校方至今仍未向家長派發聲明書,當中或涉及人為疏忽。他建議死者家人靜待當局的調查結果,再向有關的人索償。
肖葉濤與父母及8歲胞妹於去年由內地來港,一家四口居於荃灣一個180方呎茤苤A父親任地盤散工,月入萬餘元。肖母昨哭訴兒子生前十分乖巧勤奮,全班排名曾由第39升至第8名;兒子又不時與女友拍攝短片記錄生活點滴,女友亦幫助兒子適應來港的生活。
事發前日早上10時許,肖葉濤上體育課,在教師帶領下在荃灣一運動場外街道跑步熱身,數分鐘後感昏倒,教師為其急救並電召救護車將其送院,返魂乏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