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共中央近日印發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相比2014年出台的舊版,在破格提拔的限定中新增「政治過硬」,在迴避制度方面規定夫婦、父子不得擔任直接上下級。 新版條例對於「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列明「政治過硬、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3項基本要求,其中首項並無出現在舊版中,而其他條件則沒有作出修改。另外,新版條例執行更嚴格的迴避制度。領導幹部任職首先應當回避本人主要親屬,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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