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和地方統計局日前陸續公布2018年全國各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9省份該項數據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上海以64183元(人民幣.下同)居首,依此計算月人均收入達5348元;北京、浙江則緊隨其後。 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5%。 整理可得,北京、天津、內蒙古、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的居民,其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上海以64183元居首位;第二名為北京,達到62361元;其次為浙江,達到45840元。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則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 全國人均收入增速高於GDP 此外,在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速上,貴州以10.3%的增速位居第一。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F表示,2018年居民收入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6.5%,快於人均GDP的6.1%增速。 多地政府工作報告亦確立2019年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目標,包括天津提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於本地生產總值增速;四川提出,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8%和9%;安徽省政府工作報告則指出,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9%左右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