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卓悅化菻~前人力資源及行政部主管涉伙同在同一部門任職的兒子,在8年間利用職權及公司系統,每月不斷自行發薪及加薪,又擅自向親信加薪,及以其他人名義發薪,但將款項存入母子及其丈夫戶口。一家三口中母子被控欺詐公司4049萬元、3人均被控洗黑錢共涉3770萬元,3人否認5罪,昨在高院受審。
3名被告為喬美齡(64歲)、其子夏定邦(41歲)及其丈夫夏偉成(70歲)。喬美齡於2004年5月加入卓悅,其後升職為部門主管,月薪最高時為25,100元。她入職後3個月,兒子夏定邦亦入職卓悅的人事部文員,入職時薪金6500元;其後升任為部門助理經理,最高月薪14,800元。夏偉成則與卓悅沒有任何關係。
控方陳辭指出,被告喬美齡負責在卓悅化菻~批發中心有限公司計算員工薪金,並將相關資料輸入公司電腦軟件,再由公司會計部批核發薪總數後,銀行按該公司指示向員工戶口出糧。
喬美齡及夏定邦被指利用公司系統,以3種手法騙取公司金錢(見圖),包括自行加薪。據控方讀出紀錄,夏定邦於2004年至2011年受僱期間,總薪金應為90萬元,惟他最終所得款項為1152萬元;另錄得母子二人曾於某月發薪後,在同月某日獲再發薪,喬美齡曾自行發薪7萬元,夏定邦則自行發薪1.5萬元。
向街外人「發薪」 存自己戶口
另外,母子二人亦被指向4名屬同一部門的「親信」擅加人工,涉款288萬元;以及母子二人在2004年至2011年間向銀行發出多個指示,向35人「發薪」共1486萬元。調查發現,35人中僅22人是曾經任職或現任職卓悅的員工,其餘則為街外人,而所有款項全數存入3被告的銀行戶口。與卓悅毫無關係的夏偉成於上述年間,逾2705萬元「薪金」被存入其個人戶口,被指涉參與洗黑錢。
轉職員工薪金異常高揭發事件
至2011年3月22日,一名被加薪的員工轉職其他部門時,其上司發現轉職人員薪金異常高,結果東窗事發,母子二人同日被解僱。卓悅有聘請會計檢視公司帳目,3被告終在2016年被捕。
卓悅化菻~主席及行政總裁葉俊亨昨供稱,喬美齡沒有權決定加薪。而其中一份文件顯示,喬美齡於兩個月內獲加薪兩次,其中一次加薪11,500元,葉表示此加幅不合理,他亦沒有批准該次加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