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點心師傅及2名食品供應商被指串謀收受及提供共逾12萬元回佣,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5人共被控24項罪名,包括6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18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5人均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涉款12萬 食品東主送貨工同被控 根據控罪,新明苑宴會廳點心主管何旭(39歲)被控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指他在2016年4月1日至12月4日期間,收取不同食品供應商包括華記食品公司(華記)及友威最少6.02萬元。金鑽名軒點心部主管阮志衡(48歲)及東港海鮮火鍋酒家點心師傅鉭眯(47歲)各被控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他們分別在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收取華記2.89萬元,及在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間收取華記8730元。至於食品供應商,華記食品公司東主李振寧(39歲)被控18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在2013年8月3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間,向6間中式酒樓多名僱員提供3.5萬元。友威送貨工人劉子威(39歲)則被指在2016年4月1 日至12月4日期間,與友威東主串謀,使何旭痡筐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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