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4年前相約15歲少女到寓所「私影」,其後疑侵犯及殺害對方,案件昨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辭中指出,無業漢當日以玻璃樽不斷擊打女事主頭部,又以膠紙索帶等綑綁、圍封手腳和口鼻,繼而強行向她灌酒和暴力侵犯,最終令事主窒息死亡,形容案中證據讓人感到惡心。 被告劉璋輝(37歲)被控於或約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謀殺郭惠明,法官昨透露被告願承認誤殺罪,惟不被控方接納。控方於開案陳辭中形容,郭為「典型香港青少年」,喜歡戴彩色隱形眼鏡和染髮,閒時會瀏覽社交網站。郭自中四輟學後,除任職兼職侍應外,亦會擔任私影女模。 控方續稱,被告2014年12月初與郭聯絡,同意收取500元拍照兩小時,兩人相約於同月8日在旺角朗豪坊會面。被告於案發後警方錄影會面中稱,當日帶郭到其寓所後,郭拒絕換上私影服裝,於是以茄汁玻璃樽不斷擊打對方頭部,其間郭激烈反抗。被告為制服郭,以封箱膠紙綁起她雙手和手腕,並以尼龍索帶綑綁頸和足踝,再以膠紙圍封她頭和臉。郭此時已全無反應,但被告強行灌酒進她喉嚨,脫去其衣服非禮和粗暴侵犯事主私處。 控方表示,郭不久後窒息死亡,被告將她放入行李箱,清理寓所和藏起郭個人物品後,同日帶同行李箱入住旺角一間酒店,並於翌日離開。控方另讀出雙方承認事實,披露被告離開酒店後,將載有屍體的紅白藍袋運到附近垃圾站棄置。惟他欲將該袋扔進大型綠色垃圾箱時,一度因不夠力抬起,需在場清潔女工協助。被告離開後,清潔女工因好奇迠}紅白藍袋,終揭發事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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