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官指涉公眾利益 DR案醫生重審
質疑聾協帳目亂 會員入稟求撤兩高層
聾協2014年改會章 訂明諮委會有權「釋法」
快樂學校天虹校長辭職 執掌5年 殺校邊緣變叩門不絕
家長不捨「想霸住他」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警兼職營商須申請 多不批

【明報專訊】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李振成,在港居住期間曾與本港一名前警員合作,開設公司從事私家偵探業務。就警方對現職警員從事職務以外工作的規管,警方表示,根據《警察通例》,警務人員於工作時間以外從事任何掙取報酬的外間工作,或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不論受薪與否,均須事先獲得批准,以及符合《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

有曾處理有關審批工作的前警司表示,申請過程相當嚴格,首先要經警方內部逐層審批,包括取得駐守單位、分區、警區,以及總區指揮官的批准,其後交由人事科再審批,當中會考慮包括收入變動,以及行業性質等因素,最終由公務員事務局決定。

有現職資深警員確認上述流程,但強調很少申請獲批,因「申請時會表明,兼職或開公司做生意不可跟現有職務有衝突,基本上兼職駕駛的士也不會獲批」。該警員續稱,若現職警員計劃開私家偵探公司,「根本不可能獲批,明顯的利益衝突」。另有現職警員說,如人員開設有限公司以處理個人購買物業、汽車等不涉警務工作利益衝突的項目,一般毋須申報。

 
 
今日相關新聞
受僱日煙草商查私煙 疑私通華貪官被炒 「居港CIA」曾伙前港警開調查公司
警兼職營商須申請 多不批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