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上周六(4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到《基本法》附件三。特首林鄭月娥示昨提出時間表,表示希望本立法年度可把草擬法案遞交立法會審議,又指出國歌法本地立法應不會設追溯期。民主派則繼續要求政府就國歌法立法諮詢市民意見。
林太早前回應國歌法會否設追溯期時,曾稱本港法例對此「不是完全無」,但她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相同提問時說:「按着香港一向的法律原則,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應該不會設有追溯期。」林太強調,不希望有市民會在本地立法未完成前,利用這段「真空期」做出貶損國歌奏唱或侮辱國家的行為。
指有聲音製造「恐慌式」言語
林太表示,國歌法的目的在於讓國歌得到尊重,防止和避免有人貶損或故意侮辱國歌,指政府在草擬本地法律時,會照法例實施目的、原則,以及本港的法制處理。她表示,「看不到與創作自由、表達自由拉上任何關係」。對於社會出現憂慮,她認為反映了近年社會有聲音「無必要地」在本港與中央有關事務上,上綱上線製造「恐慌式」的言語。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林太對於追溯期的說法左搖右擺,反映有關立法和實際操作非常複雜,政府需要諮詢公眾,清楚解釋執法內容和具體情景,如在茶餐廳食飯時聽到國歌是否需要起立。他說,立法時需要取得平衡,法例不可以影響市民日常生活。
公民黨楊岳橋說,市民擔心國歌法會否變成影響言論自由和創作自由的工具,因此希望政府透過諮詢,說服市民不會有這些事發生。楊又說,市民在球賽中噓國歌是政治問題,指中港問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希望政府可以寬容的態度和誠意,說服港人尊重港府和國家。
倘補選前交法案 泛民或拉布
民主派目前未有明言將會在審議國歌法時拉布,但有民主派議員表示,一旦政府在明年3月11日立法會補選前把法案提交立法會,民主派在抗衡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的大前提下,很大可能會拉布阻止立法。
梁美芬倡立法前出指引規管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政府可以在本地立法未完成的時候,牽頭發出指引規管,讓市民習慣不能侮辱國歌。她又說,校園亦可以有類似指引,指校長可以提醒同學不可侮辱國歌。她說,香港在國歌法立法一事上處於被動,因而難以做公眾諮詢。她又說,除非在本地立法時出現拖延,令人覺得無法完成立法程序,才有機會由中央直接以頒布的方式實施,但暫時未有這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