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今年1月赴台灣出席活動後返港,在機場疑遭示威者圍堵及襲擊,3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案件昨續審。辯方結案陳辭時表示,由於羅冠聰遇襲時沒有反抗,故被告有可能是「真誠但錯誤地相信」羅是同意被襲。案件押至下月6日裁決。 次被告唐發祥(72歲)自辯時承認,他於案發時表情兇惡、用手指勾住羅冠聰的衣領,並承認當日目的是要羞辱羅。他又語帶鄉音、中英夾雜地說「(羅冠聰)做賣國賊係人生最大的羞辱,係serious problem(嚴重問題)」。次被告又指出,他曾被機場保安攻擊,形容其人身安全亦曾受威脅。 被告稱非集團式收錢示威 第4被告劉必泉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作結案陳辭時表示,他並不認識全部被告,強調他們並非「集團式、收錢示威」。他又質疑控方的指控並非事實,對於被檢控感到十分憤怒,又稱「歷史會還我]公道,你]係歷史儭o人」。 72歲的第4被告陳辭時面紅耳赤、語氣激動,裁判官多次勸籲他保持冷靜,並稱「慢慢講,咁激動對身體無好處」,又提醒他不要在庭上說粗言穢語。 其他被告的代表律師於結案陳辭時稱,由於羅冠聰遇襲時沒有出聲反抗,故被告或是「真誠但錯誤地相信」羅是同意被襲。 稱保安沒警告 不知和平活動變質 辯方亦稱,案發時機場保安沒有警告示威者,又形容警方在驅趕示威者時亦會舉起標語,但本案中保安卻沒有類似行為,故被告當時未必意會到「和平活動已經變質」,因此沒有犯罪意圖。裁判官表示不解,問道「人]唔警告,佢(被告)就唔會知?」,辯方答稱不能否認有這個可能性。 被告唐發祥、高傑飛(53歲)、林錦嫦(68歲)及鄺桂嬋(67歲)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另一被告劉必泉則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 【案件編號:WKCC33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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