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今年1月赴台灣出席活動後返港,在機場疑遭示威者圍堵及襲擊,3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案件昨開審。羅冠聰供稱,當日他一踏入接機大堂,隨即被示威者包圍,其間曾被人拳打腳踢,情G非常危急,惟他承認未能指出誰是施襲者,亦不知道對方是故意還是無意襲擊。 被告高傑飛(53歲)、唐發祥(72歲)、林錦嫦(68歲)及鄺桂嬋(67歲)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另一被告劉必泉(71歲)則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 羅冠聰昨供稱,他於今年1月8日晚上從台灣返抵香港,打算在機場接受傳媒訪問,由於他出發時在機場遇上示威,故他抵港後,機場保安及警員隨即與他商討安排,以應付示威。他稱踏入接機大堂前已聽到有人在外高叫口號,內容提到「賣國賊」、「漢奸」、「走狗」及「滾出香港」等,當他在保安員及警員護送下步入大堂,約20至30名「愛國」示威者隨即蜂擁而上將他包圍,保安員嘗試開路,亦舉步維艱,最終他未能接受傳媒訪問,直接離開機場。 稱遭紙牌拳腳潑液攻擊 羅憶述,被包圍期間有示威者抓茖鉿蝏滮峟I囊,又用紙牌拍打他的頭,並以拳腳攻擊他,有人則淋潑不明液體,他因此在樓梯跌倒。羅手臂及頸受傷,胸部有抓痕,大腿及臀部有瘀傷。他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未能指出誰人對他拳打腳踢,亦不肯定對方故意還是無意襲擊。 辯方質疑不撤記者會 羅﹕採訪權重要 辯方指出,羅當時可選擇循另一出口離開以避開示威者,又質疑羅為何不接納保安意見取消記者會。羅稱相信保安及警員可維持秩序,保障其人身安全,他不應被示威者以此方式對待,加上傳媒採訪權十分重要,他亦應享有在機場內安全地被採訪的權利。 另外,昨聆訊期間發生不少「插曲」,約10多名被告的支持者到庭旁聽,有旁聽者在庭上發言質疑羅的說法,裁判官斥責他擾亂聆訊,將對方逐出庭;散庭後亦不少人指罵羅冠聰,羅面露微笑,未有回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33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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