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市民對多倫多的拖車服務很有看法,因為服務收費有的時候很離譜。而多市市府即將出台新規定,對拖車服務統一收費價格。 多市牌照和標準辦公室建議,設定一個固定的250元拖車收費標準,比現有的166至188元的標準要高,但和周邊城市的收費標準相符。拖車司機如果要在拖車之前,把被拖車吊起,可以向事主額外收取100元的「重獲汽車服務費」,但也需要拍照留下證據。 為防止拖車司機過度收費,市府要求事主和拖車司機必須在車輛移動之前,必須商量好最終的價格,避免出現高達千元的拖車費。 拖車司機必須列出詳細的費用清單,同時,費率也會與通貨膨脹率掛u。里程方面,當被拖車輛離開城市邊界5公里以外後,每多走1公里,拖車司機就可以多收3.25元。 近日有報道稱,一名拖車司機向事主索要800元的拖車費,理由是事主可以將這筆費用轉嫁到保險理賠上。但實際上,保險公司不會賠這麼貴的拖車費。 但多倫多市府的這個規則還不夠。有業內人士稱,一些拖車司機在A城市違反了附例之後,便跑去B城市開展業務,一樣做得風生水起。 省府在2015年推出與拖車行業有關的消費者保護法,已在今年年初開始生效。但業內人士還是希望,由省府來統管監督拖車行業。 多倫多市過去5年來,每年平均處理有關拖車的投訴有150宗,但只有其中的不足500宗有拖車司機被檢控。多市的新附例如果在委員會獲得批准,還需要市議會批准,才能在11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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