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彩虹h一個互委會前主席,涉於前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未獲互委會批准便讓候選的民主黨胡志健在其選舉廣告中,使用會方的名稱或標識。案件昨日提堂,前主席否認一項「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罪,獲准保釋至下月20日預審。 被告葉貴元(64歲)案發時為彩虹h丹鳳樓互委會主席。於2015年11月22日舉行的黃大仙區議會選舉中,丹鳳樓屬於池彩選區。 獲撐候選人5票之差勝區選 該區當選人民主黨胡志健,當年以5票之差擊敗民建聯何賢輝,何去年初入稟高等法院指胡涉嫌選舉舞弊,要求推翻選舉結果。 根據控罪,被告葉貴元涉於前年10月20日,在未經丹鳳樓互委會批准下給予書面同意,將有關互委會的名稱或標識,或跟其有關的名稱或標識,納入胡志健的一項選舉廣告中。 【案件編號:KTCC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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