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姦前妻囚7年
【明報專訊】患有精神分裂的無業漢,去年11月於家中強姦前妻,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他強姦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稱,被告完事後仍將前妻困在房中3個多小時,逼她做出以膠箱如廁等無尊嚴行為,令前妻因事件承受的痛苦再度延長,理應加刑,終判囚7年。
辯方昨求情時說,51歲被告或因精神分裂影響而犯案,現已不再與事主同住,重犯機率低。辯方強調,被告是次犯案的對象為前妻,對一般公眾而言並非潛在威脅,希望輕判。
官指事後困前妻3小時應加刑
惟法官判刑時說,難以理解辯方所指犯案對象是熟人便可減刑的說法,強調刑事法中並無稱若是強姦妻子或前妻的刑責會較輕。法官續指被告當日自晚上8時便將前妻困在房中,至翌日3時強姦對方後,仍將她困在房中3個多小時,逼她做出無尊嚴行為,此行為理應加刑。
法官又提到,被告的兒子在庭上作供時為父求情,稱若法庭最終裁定父親罪名不成立,母親亦會理解。法官認為兒子基於父子關係,有權作相關求情,但重申不等同被告的刑責可變輕,且考慮到辯方的求情全無可接納之處,終判囚7年。
【案件編號:HCCC1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