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車廂擬歸內地 路軌港方管
【明報專訊】政府最快本月內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據了解,政府已敲定仿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劃出「內地口岸區」執行一地兩檢,包括總站B2、B3出入境層,而B4月台層及車廂均會劃為內地管轄專區,候車室料獲豁免,屆時市民一進入這些區域,就相等於進入內地境內,內地人員會依內地法規執法。有泛民立法會議員形容此舉猶如「割地」,「等於中港邊界的隨意門」,變相打開《基本法》缺口。
敲定參照深圳灣模式
本報今年3月報道,根據取得的兩份高鐵西九龍總站詳細設計文件,B1至B4層均已劃有不同大小的邊境管制界線(Boundary Control Line);而B2及B3出入境層均設內地清關、出入境及檢疫辦公室,內有羈留設施,兩層辦公室樓面面積約9.2萬方呎。
據了解,政府已敲定仿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將西九龍總站劃出「內地口岸區」交內地全權管轄,並研究透過重新劃界,即將西九龍總站「內地口岸區」剔出香港特區邊界範圍之外,香港法律在「內地口岸區」內不適用。據悉,除B2、B3出入境設施外,B4層月台層及高鐵車廂空間亦會劃為內地管轄區,但高鐵候車室、本港境內的高鐵沿線路軌等則仍屬於香港管轄區域,「分了不同區域,劃出哪些範圍是內地執法,哪些是港方執法」,只要未踏足內地管轄範圍,都會歸香港法例規管。
城大法律學院教授朱國斌回覆本報稱,預料港府會將「劃界」方案交予人大常委會,再交本地「雙邊立法」處理。他認為方案與基本法無牴觸,因基本法留有空間予中央更改香港特區邊界,「主要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層面上的問題」。
議員憂開改邊界先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出,「劃界」做法是破壞香港特區邊界完整,形容是以「割地完成高鐵邊境口岸」。他說根據基本法第18條,全國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得在香港特區實施,指若今次高鐵一地兩檢「劃界」先例一開,「日後其他中港連接地區如中港碼頭、紅磡火車站、香港國際機場等,內地一旦聲稱有需要,都可以這樣做」,變相等同邊界「隨意門」,令港人受基本法所享的保障將蕩然無存。
楊舉例,若市民在高鐵總站「內地口岸區」內出示內地政治敏感標語如「平反六四」等,或將遭內地人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