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遭鎖返警署 黃之鋒索償一哥4.5萬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稱於今年7月1日,被警方無理鎖上手銬及禁錮1小時,事後被警方告知無意拘捕。黃之鋒昨早到小額錢債審裁處遞交入稟狀,向警務處長盧偉聰索償逾4.5萬元,案件將於8月7日提堂。
根據入稟狀,黃之鋒向警務處長追討人身侵犯賠償2萬元、聲譽受損賠償2萬元、懲罰賠償5000元及利息等。
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黃之鋒向傳媒表示,他和其他示威者於七一早上準備遊行,遇到逾百「幫派人士」阻撓遊行,其間被對方以揮拳及箍頸等方式襲擊,警員沒即場驅散這些人,更把他鎖上手銬及帶上警車。黃指事後在警局內逗留約1小時,最後警方表示無意拘捕他。黃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向警方索償。
根據資料,香港眾志及社民連成員於今年7月1日早上在灣仔修頓球場集合,準備前往會展示威時,遭反對者包圍謾罵及搶去橫額。警方被指在無任何預警下將示威者拖上警車帶走,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更稱在警車內遭警員辱罵、襲擊下體及扯頭髮。警方當日在場拘捕4名涉嫌襲擊示威者的男子。
【入稟編號:SCTC0265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