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慶委會優先租維園球場 民陣申訴濫用程序
尊子漫畫
創科局fb斥Uber「知法犯法」 帖文半日吸3200嬲嬲
港大學生會重漆太古橋
籲關注難民 3D藝術大師作品首展出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梁國雄收款案 辯方質疑日期範圍太廣

【明報專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收受壹傳媒集團時任主席黎智英捐款25萬元沒向立法會申報,他昨續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受審。辯方要求控方解釋控罪元素,指現時牽涉日期範圍太廣,要求澄清犯案時段究竟何時完結,並質疑控方「咁公唔公道?個網撒晒,執到就釘!」

官要求辯方書面交控方答

辯方昨指出,現時控罪範圍為2012年至2016年,控方應澄清究竟到哪一日已足夠構成罪行中的嚴重元素,「將個網撒到咁盡,法理上唔可以咁講」,又指難以接受控罪的嚴重性逐天逐天增加。控方回應指出,現時指控是由梁國雄收錢一刻,直到他被捕為止,但強調梁至今仍未有申報或披露曾接收涉案款項。法官聽取雙方初步說法後,認為法庭難以為這問題定下界線,但要求辯方將相關疑問以書面形式交給控方解答。

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辭提到,黎智英2012年透過其助理開出4張金額共950萬元的銀行本票予4個本港政黨,梁國雄從中獲25萬元。控方指控梁於長達4年多內故意不向立法會申報該25萬元款項,剝奪公眾知情權,及削弱公眾對立法會議員有效行使其職能的信心。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屆時控辯雙方將進行法律爭議,包括爭議傳媒於2014年就事件的報道等文件是否可呈堂。

【案件編號:DCCC546/16】

 
 
今日相關新聞
梁國雄收款案 辯方質疑日期範圍太廣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