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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政府,因涉及一宗金額3.2億人民幣的工程合同糾紛案,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了該縣府在銀行的賬戶,並納入俗稱「老賴」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法律規定,奉新縣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即縣政府的主要領導將來在搭飛機、高鐵及入住星級酒店等的時候都要受到限制,該縣領導人還有可能會因「拒不執行已生效判決、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