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衛生署昨公布今年首兩宗私家醫院呈報的醫療事故。浸會醫院替一名42歲鼻咽癌男病人做錯電療,院方解釋因放射治療師在電腦揀錯另一病人的治療檔案,已懲處涉事員工;另仁安醫院一名49歲女病人被切錯瘜肉,院方之後無主動呈報,至署方翻查投訴才揭發事件,已向院方發勸喻信。
放射治療師電腦揀錯檔案
浸會醫院表示,涉事42歲患鼻咽癌男病人於今年1月6日在該院接受放射治療,事前放射治療師在電腦系統錯誤選取了另一鼻咽癌病人的治療檔案,放射治療師其後在治療進行時發現出錯,隨即停止治療及通知主診醫生,經詳細計算病人所接受的放射劑量及評估病人狀况後,主診醫生確定出錯未有任何臨牀影響,並向病人及其家屬解釋,病人表示明白,並繼續在該院接受治療。
浸會:已懲處員工 病人無礙
浸會醫院就事件對該病人帶來不安及不便道歉及致以慰問,並指已於事發翌日(1月7日)呈報衛生署,又進行程序檢討及嚴格監察病人身分核實程序,以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院方透露,由於事件主要是涉事放射治療師未有切實執行該院的核實病人身分程序,故已按既定人事程序懲處有關員工。
衛生署表示浸會醫院已向署方提交詳細報告,署方調查顯示該院職員沒嚴格遵守醫院制訂的核對病人資料程序,認為該院違反《私家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實務守則》要求,已向該院發出勸喻信,並會監察該院落實風險緩減措施;雖主診醫生認為臨牀上對涉事病人不會構成問題,但亦要求該院審視有關人員的表現。
原切外陰瘜肉 切錯大腿瘜肉
另外,衛生署今年1月查閱一宗私家醫院投訴時,始發現仁安醫院一宗未呈報的醫療風險警示事件。涉事49歲女病人去年12月5日接受「子宮全切除加雙側卵巢及輸卵管切除和外陰皮膚瘜肉切除」手術時,被錯誤切除左大腿瘜肉,而非外陰皮膚瘜肉。署方認為仁安應將此個案列為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向署方呈報,故要求該院提交詳細報告。據署方了解,仁安會將個案提交其醫學顧問委員會審視及討論跟進行動。
仁安:非駐院醫生操刀
仁安醫院回覆稱,有關切瘜肉手術由非駐院醫生負責,手術後院方醫護人員發現所割瘜肉位置與病人認知的不同,即通知該醫生,該醫生與病人商討後,隨即安排切除原先確診的皮膚瘜肉;病人已康復出院,健康未受影響。
衛生署同意院方的調查結果,即事件可能由人為錯誤導致,沒證據顯示仁安在房舍、人手和設備方面違反《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第165章)或《私家醫院、護養院和留產院實務守則》的要求,但由於仁安未遵從實務守則於事發後24小時內呈報事故,已向仁安發勸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