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婦及其港人侄女聲稱誤信「家庭團聚會」組織所言,以為填寫選民申請表可加快申請居留權,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偽造選民登記文件,為13人登記做選民,兩人昨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3個月。裁判官斥責有關行為嚴重影響香港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並指「家庭團聚會」的行為不尋常,呼籲控方留意是否需要調查。 信填表可加快批居港權 首被告洪燕玉(40歲)及次被告洪玉連(58歲)早前分別承認13項及7項偽造罪,首被告聞判後落淚。辯方求情時稱,本案與種票有別,案中被盜用身分者不知被登記,故不會投票;兩被告對政治冷感,無意影響選舉制度及結果。辯方續稱,首被告只希望協助次被告盡快來港;次被告希望盡快來港照顧父母,誤信填選民登記表可盡快來港才犯案,指兩人愚蠢及鹵莽,並非有預謀犯案。 暫委裁判官屈麗雯表示,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政治目的,但與種票異曲同工,行為嚴重破壞本港選舉制度。次被告稱因內地沒有相關選舉制度,不清楚有關行為的後果,但屈官認為,被告因此更應明白自由得來不易,不應為私利犯案。兩人向13人索取資料時,沒向對方披露其真正目的,顯示被告知悉有關行為不當,加上涉案達13人,認為被告是有組織有計劃下犯案。 案情指出,選舉事務處於去年6月30日收到多份選民登記申請表,發現有13份有相似筆[,因而未接納為有效登記,交由警方調查。 【案件編號:FLCC2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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