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歐美不時發生電動平衡車爆炸,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宣布,回收約50萬部中國製電動平衡車(hoverboard)。電動平衡車亦曾在港爆炸,但本港海關指這是汽車,不受可禁售不安全消費品的《消費品安全條例》監管,而運輸署則指電動平衡車不宜與汽車共用路面,不會發牌。有起火風險的電動平衡車在港需否回收情G不明,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互推責任,促跟隨美國回收。
美國收99宗過熱或茪麚孎i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因應收到至少99宗電動平衡車鋰電池過熱、冒火花、冒煙、茪鶨恞z炸報告,導致18宗頸、腿或手臂燒傷,亦有引致財物損牷A損失達200萬美元;委員會呼籲公眾停用有問題的型號,聯絡生產商退款、修理或更換。
回收涉8間進口商及2間零售商,包括總部設於香港的Keenford有限公司,其餘均為美國公司。受影響型號包括267,000部Swagway X1、84,000部iMoto、70,000部Powerboard、28,000部Hovertrax、25,000部Hype Roam、16,000部Hover-Way。上述型號在去年6月至今年5月間,在美國大型商店和網站有售,售價350至900美元。
運輸署當汽車不發牌
CPSC引述美國印第安納州Swagway公司表示,會為滑板車加配有安全認證的電池,而中國零售商阿里巴巴已主動要求,經其網站售賣平衡車須獲安全認證。本報曾到Keenford位於本港的登記地址,但已非其辦公室。
對於香港會否回收相關產品,海關回應,電動滑板屬汽車類別,因而不屬《消費品安全條例》的監管。 運輸署則稱,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輪車等可移動工具,均屬機械驅動,因此都屬於「汽車」,但從道路安全或交通暢達的角度考慮,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使用,因此運輸署不會為可移動工具登記及發牌。署方補充,一般而言,已登記及發牌車輛出問題會跟進及了解。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鄧家彪表示,法例存在漏洞,令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無人監管平衡車質素及預防意外發生,影響消費者及道路使用者安全,港府應盡快立例規管平衡車。
議員促跟隨回收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則稱,政府不容許電動平衡車在道路行走,卻允許入口,做法矛盾,使用平衡車的市民增加,加上歐美逐步回收,政府應該正視,跟隨外國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