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人執業普通科醫生彭世有於2011年接受《蘋果日報》及《忽然一周》訪問,內容涉美容產品推銷,又分別稱彭為「經驗醫學美容醫生」及 「醫學美容醫生」,但「醫學美容」並非醫務委員會核准可引用的專業資格,故彭世有被指專業失德。 醫委會聆訊後裁定指控成立,判彭除牌2個月,緩刑1年。 涉事兩篇報道分別於2011年1月13日在《蘋果日報》及《忽然一周》刊登,主要介紹美容產品成效及功能,兩篇報道均附有被告彭世有醫生的姓名及照片。《蘋果日報》報道中,更附電郵及療程價錢。 麥列菲菲:美容公司安排訪問 被告應知情 醫委會昨就此聆訊,辯方稱訪問不是彭世有主動邀約,他只是提供一般資訊,事先不清楚版面安排及其他內容。但辯方承認未有防止違規的資訊被報道,屬不小心。至於報道尾段提及彭的電郵,辯方說該電郵地址由公司提供,彭沒有授權。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裁判時表示,涉案報道明顯是商業廣告,且訪問由被告的前美容公司僱主與媒體安排,被告應該知此並非一般的健康醫療資訊訪問,而是含廣告成分。醫生難免會接受訪問,但作為專業人士有責任多加小心,確保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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