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碼頭吊機工人稱不滿前女友交上地產公司高層,並當眾為新歡口交,去年他生日前一天,在前女友居所推她落樓梯及掐她頸,更用鎖匙劃花其眼角及臉部,導致20至30道傷痕。工人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成,昨被判囚4年。法官判刑時稱被告行為兇殘惡毒,對女事主造成無法想像的影響。 劃20多道傷痕 官斥兇殘惡毒 辯方早前聲稱,被告李家強(32歲)並非有預謀令事主珖e,只因案發前一天是被告生日,受酒精影響,加上看過事主替新歡口交的片段,才於盛怒下犯案。惟法官指事主臉上滿佈20至30道疤痕,深2至6.5厘米「縱橫交錯」,大腿及背亦有多處瘀傷,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意圖要令她珖e。 法官又質疑被告強搶事主手機查驗片段的做法,故經挑釁下犯案的說法不能作為減刑理由。被告亦指事主另結新歡是「畀綠帽佢帶」,但法官指二人早於2014年結束關係,綠帽之說亦令人費解。被告又堅稱其感情與金錢受騙,法官說誰是誰非難以判斷,即使如此,被告也不必作出殘害行為。 官稱早分手 綠帽之說費解 法官形容這是一宗兇狠惡毒的襲擊案,事主案發後因傳媒廣泛報道而患上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焦慮,醫生報告亦顯示其疤痕大可能屬永久,必須作出阻嚇刑罰,判囚4年。 【案件編號:DCCC1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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