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控二級謀殺的李偉良(Patrick Wai Leung Lee),其辯護律師 Daniel Brodsky盤問死者的兒媳時,反覆問及對方,是否在死者遇害前,曾與她討論,想由原來居住的柏文單位搬入獨立屋,並要求母親提供財政資助,借取15萬元。辯方又稱,死者買了一間獨立屋,該獨立屋原定在2014年年初(即死者遇害後一個月)交吉。對此,Ken與太太均一一否認借錢一事,死者媳婦更表示,她與丈夫各有一份全職工作,要向銀行做房屋貸款很容易,毋須死者資助。至於辯方口中的獨立屋,夫婦二人都毫不知情。但死者媳婦說,約在2009年時,他們的確在當時任職地產經紀的李偉良與李妻的陪同下,看過一幢房子。 Ken表示,並不知道母親是否有炒樓賺錢,只知道她會買一些單位作放租用。以其所知,其母擁有三個物業,包括案發單位、堅尼地路夾401公路Metrogate柏文大廈一個單位及北約克一個柏文單位。 Ken指,父親去世後,他便與母親一同搬至案發單位居住,直至他結婚後,夫婦二人與死者同住了半年,母親便將北約克的柏文單位轉贈予他們作為結婚禮物,並將物業轉至兩人名下,自此兩人亦遷出案發單位。 Ken又表示,一向不過問母親的財政狀況,從未要求母親給他們買屋,更沒有向她借取15萬元作置業用。母親遇害後,經他手處理過的物業,就只有案發單位與Metrogate柏文單位。對母親名下其他物業則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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