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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團體轟條例難管法團 明抗議促加圍標刑責

【明報專訊】政府明天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提交《 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所完成的公眾諮詢結果及建議。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炮轟相關建議沒引入更多刑事制裁,對圍標集團所產生的阻嚇力有限,只屬「小修小補」,民政事務總署如「無牙老虎」。

大聯盟指民政事務總署在《建築物管理條例》中並無執法權,致其未能阻嚇集團違法圍標行為。民政署提交的建議中,就刑事制裁違規的法團方面,稱因擔心如將此列為刑責,會令業主怕遇上大鷚瑊z爭議時負上法律責任,致卻步不參與法團職務,故現階段稱會進一步研究是否加入刑責。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直斥上述理由「離譜」,認為民政署可先發警告,要求法團在限定時間修改有問題部分,若拒絕或無法提供合理解釋時才檢控,林指要求加入刑事制裁是「合情、合法、合理」。

林卓廷又強調,現時條例列明在不少於5%業主要求下,可使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席在限定日期內召開業主大會,但現時因條例沒罰則,令法團猶如「山寨王」般無視條例,遲遲不開業主大會處理訴求。大聯盟明天將到立法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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