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超級市場員工私下收取客人利巿預留奶粉及銷貨品、主題公園員工利用員工優惠購買產品再轉售圖利(見表),都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罪成最高可被判監7年及罰款50萬元。廉政公署表示,過去每年平均收到20至30宗有關零售業員工的貪污投訴,遂與資歷架構合作,撰寫防貪教材,助前線員工了解法例,以免誤墮法網。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歐陽黃美芳說,零售業過去5年貪污投訴數字平穩,每年維持20至30宗,佔整體2000至3000宗的貪污投訴數字約1%,情G不嚴重。但當中有部分人因不熟悉,或不知其行為會觸犯法例而犯法。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鄭偉雄稱,各公司均不會默許員工收取回佣、濫用員工優惠,故不相信會有僱員因以為公司默許而做出上述行為,強調員工需要熟悉法例要求。 10小時培訓 獲資歷架構1學分 歐陽黃美芳又說,教材中包含小冊子、DVD(影音光碟)等資料,以戲劇方式點出不同的貪污手法,再利用「魔鏡」小精靈點出問題所在,以輕鬆手法教導員工法例要求;各機構、中小企可到廉署網頁下載教材,按教材舉辦培訓課程,前線員工修畢相關約10小時的培訓課程,可於資歷架構中第1級、即基礎證書資歷級別中獲得1個學分。 資歷架構零售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主席葉焯德補充,現時雖然只是有零星投訴,但委員會冀可再將業內投訴數字壓低,故率先與廉署合作;兩年前委員會剛好撰寫零售業能力標準說明,當時廉署有意在各行業宣傳防貪意識,兩個機構「一拍即合」,合撰寫出今次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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